持续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引领作用

作者: 戴振宇

关键词: 电视公益广告 广播电视媒体 引领作用 发达国家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 广告制作 广告宣传

摘要:近日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《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集中制作展播活动的通知》,旨在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在公益广告宣传中的重要作用,推动形成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的长效良性机制。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计,今年上半年中央三台和电影频道共播出公益广告11万余条,时长8万余分钟;其他各级卫视播出公益广告17万余条,时长5.8万余分钟。本期《聚焦》栏目刊发一组深度文章,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这一话题展开,内容涉及改革开放以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值得追忆的经历、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,应如何持续发挥公益广告的引导作用,以及发达国家的公益广告体系值得我们借鉴的创新点,希望通过理论阐述和观点碰撞,推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进一步创新发展与繁荣。


上一篇: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益广告发展回眸
下一篇:为央视的微时代转型举措叫好

核心期刊
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中文核心期刊(2014)
中文核心期刊(2011)
中文核心期刊(2008)
中文核心期刊(2004)
中文核心期刊(2000)
中文核心期刊(1996)
中文核心期刊(1992)
版权所有©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/ 京ICP备06054859号-1
地址: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   邮政编码:1008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