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舆论自由的“限”与“度”
作者: 方健
关键词: 美国宪法 舆论自由 言论自由 西方国家 新闻媒体 意识形态 人权状况 民主国家
摘要:一些西方国家一向标榜他们的“言论自由”和“舆论开放”,并经常性地以此为借口抨击不同意识形态国家的“舆论管制”,乃至攻击这些国家的人权状况。以美国为例,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民主国家的范例,大众传媒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。美国宪法的“第一修正案”在法律上保证了美国民众和媒体的言论自由,但是,在具体的新闻实践中,却经常出现舆论自由与政府利益的冲突,经常产生媒体人和政客的博弈与较量,这不折不扣地反映出了美国所谓的“言论自由”的软肋。美国的新闻媒体真像美国宪法所允许的那样充分、完全的自由与开放吗?
上一篇:江苏卫视引领主流价值的实践和思考
下一篇:关于国外电视节目模式版权引进的观察与思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