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法条及其开启的广电版权时代

作者: 徐明 [1] ; 冉青 [2]

关键词: 版权 广电 法条 广播影视系统 《著作权法》 第四十三条 法律条款 广播电台

摘要:如果说,近20年来有哪个法律条款.能够时刻牵动广播影视系统敏感的神经,《著作权法》第四十三条无疑算得上最重要的条款之一。由于关系到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是否以及如何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.简单的条文背后涉及复杂的利益冲突和博弈.使得该条款备受关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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